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規定,南寧綠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招標人”)擬通過競爭性磋商方式聘請2018年-2020年法律顧問?,F就該項目公告如下:
一、項目內容
項目名稱:南寧綠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聘請項目
期 限:本次中標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兩年
二、項目編號:LG-FL-20180720
三、資質要求
(一)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業法人;
2.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具有履行本項目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投標人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成立的律師事務所,在南寧有常設機構或常駐工作人員;
(三)投標人指定的顧問律師在近3年內無執業違法違規記錄;
(四)投標人有擔任機關事業單位、大中型國有企業或非國有企業常年法律顧問的業績,該業績證明以投標人提供的合同復印件為準;
(五)投標人及其指派的法律顧問律師保證有能力完成服務范圍內的全部法律事務;
(六)投標人能夠指派至少2名以上法律顧問律師(均須具備3年以上從業經驗,自備交通工具),其中主要負責律師不少于2名,輔助律師不限人數。能隨時根據采購人要求到指定地點現場指導或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協助處理法律事務。法律顧問律師能夠熟練掌握公司資產經營管理、貿易業務、工程建設、合同管理、投融資、招投標、金融財務、物業管理、勞動用工等相關法律規章和業務技能,有良好的案底記錄和職業道德及較強的社會活動能力。投標人須提供相關的合同、授權委托書或其他文件、資料予以證明;
(七)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面臨重大訴訟以及財產被接管、凍結甚至破產等狀態。
四、法律顧問工作的具體要求和內容
1.接受招標人的安排,為招標人及招標人分支機構提供法律服務。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項:
(1)為招標人遵守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等提供意見和咨詢,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必要的法律意見;
(2)就招標人經營、貿易、融資、生產、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和對外業務中的有關問題,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法律依據或提供法律意見及出具法律意見書;
(3)為招標人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應招標人要求向招標人提供與其經營管理活動相關的法律法規信息;
(4)草擬、修改、審查企業在經營、貿易、融資、生產、管理等及對外業務活動中的規范性文件、章程、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和規章制度;
(5)作為招標人(包括招標人的分支機構)的代理人辦理涉及招標人利益的訴訟和仲裁案件;
(6)根據招標人隨時指示處理其他法律事務。
2.服務方式
(1)每周到招標人指定辦公場所(南寧市區內)坐班服務半天;
(2)招標人及招標人分支機構有事約請;
(3)通過電話或網絡等為招標人提供咨詢或書面服務;
(4)參加招標人召集的法律顧問會議集體研究重大涉法事項并提供法律意見。
3.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盡力維護招標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任何損害招標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并負責為招標人及其行業保守秘密。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1.發售時間:2018年7月 25日至2018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40至5:00。
2.發售地點:南寧市那洪大道12號創意標準廠房南寧綠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849室
3.報名單位需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3)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時必須提供,明確委托權限及時間);(4)被委托人身份證;(5)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其稅務登記證;(6)擬指派的顧問律師的執業證件、學歷證件及其身份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的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審核。
六、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地點
報名單位應于2018年8月3日11時30分前將響應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寧市那洪大道12號創意標準廠房南寧綠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849室,逾期送達的將予以拒收。
磋商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http://www.nnda.gov.cn(南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網站)、http://wuxi-tour.com(南寧綠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網站)以及南寧綠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公告欄上發布。
八、聯系方式
招標人:南寧綠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聯系人:蘭赤壽 李晨晨
聯系電話:0771-4739076
聯系地址:南寧市那洪大道12號創意標準廠房南寧綠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849室
南寧綠港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